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开展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滨政法(2022)11号)文件的要求,现将滨州市城市排水防涝基础设施综合治理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进行公示,征求公众对该治理项目的意见。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滨州市城市排水防涝基础设施综合治理工程
(二)建设单位:滨州水务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三)建设地点:滨州市主城区及城区北部
(四)建设内容:
新建及改造雨水管网64.095km,管径D1000-D2000,管材为钢筋混凝土管。
新建5座排涝泵站,设计排涝总规模为13m³/s。
雨水管网清淤修复及雨污错混接点改造共287.22km。治理新立河、庵头沟、道口沟、单寺干沟、西沙河分洪道、胜利河等排涝河道71.75km,配套水系建筑物;实施城区黄河十二路水系、黄河八路水系、北新开河、黄河二路水系等水系连通工程6.9km。
配套“龙吸水”6套,移动式泵车10台,小型移动式排涝泵10台,车载发电机4台。
布设城市防汛监测、感知等设备,提升排水防涝监测能力。
(五)建设规模:项目总投资136514万元。
(六)建设工期:2024年4月—2025年12月
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内容及程序
(一)接受委托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
(二)根据国家、省、市等各级部门文件要求,确定评估工作内容,初步判定风险因素;
(三)开展实地走访调查,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进行网上公示和现场公示,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和建议;
(四)召开评估论证会,最终确定风险因素,判定社会稳定风险等级,提出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
(五)形成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上报主管部门。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一)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可能受项目影响的群众、政府或基层组织、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该项目建设对当地经济发展和自身生活的影响;
2、该项目建设对当地社会稳定有何主要风险;
3、对该项目建设的态度;
4、对该项目建设的意见、建议,以及其他相关要求。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示期间,公众可通过书面意见、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与公示单位联系,表达对拟建项目社会稳定风险的意见和建议。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十日内。
六、评估单位
您对本治理项目的意见或建议,可自公示之日起十日内,通过电话、传真、邮件、信件等方式反馈给我们,您的宝贵意见或建议将对本项目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在此,我们对您的积极参与表示由衷的感谢!
(一)项目建设单位
单位名称:滨州水务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牟主任
电话:15205431530
(二)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单位
单位名称:山东锦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冯女士
电话:13156833470
邮箱:sdjhxmgl@yeah.net
公示日期:2023年10月11日